提示:
1、以上行程时间表仅供参考,有可能会因为境外期间特殊情况予以前后调整,如(堵车、恶劣天气、景点关门、突发事件等)
2、凡自由活动期间,若您自行参加非本社组织的游览活动期间所出现的盗抢、财物丢失、交通安全、商品质量、退税等一切问题。本社将不承担其后果责任,请您谅解。
特别提示:此团统一北京出发,如需联运,下单时请备注好往返城市及跟客服二次确认联运城市及价格!谢谢配合~
联运城市
以下城市可申请往返联运,价格现询客服:
华北:太原、青岛、包头、烟台、威海、呼和浩特、大同、长治、鄂尔多斯、乌海、锡林浩特、赤峰、通辽、乌兰浩特、海拉尔、满洲里
华东: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温州、宁波、常州、阜阳、舟山、连云港、南通、黄山、徐州、义乌、盐城、扬州、无锡、赣州、景德镇
华中:南昌、武汉、长沙、宜昌、郑州
西南:重庆、成都、昆明、贵阳、绵阳、西昌、遵义
东北:大连、长春、哈尔滨、沈阳
西北:西安、兰州、西宁、乌鲁木齐、银川
华南:广州、海口、南宁、福州、厦门、深圳、桂林、柳州、北海、汕头、三亚
双方特别约定,旅游者出发前取消行程的,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:
(1)出发前45日至3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5%;
(2)出发前30日至2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15%;
(3)出发前20日至15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40%;
(4)出发前14日至7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60%;
(5)出发前6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80%;
(6)出发前3日以内,按照旅游费用总额90%。
本条款约定与出境旅游合同第十三条第2款、第十五条第1款约定有冲突的,双方同意以本款约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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